澳大利亞是自然資源大國,其鐵礦石出口曾一度占據全球鐵礦石出口的半壁江山。采礦業是澳大利亞的支柱產業,前幾年由于全球大宗商品的價格飆升,礦業生產不但為澳大利亞帶來了豐厚的利潤,更是吸引了巨額海外資本流入,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也令澳元長期堅挺,成為炙手可熱的“商品貨幣”。
在這種背景下,澳大利亞于2012年3月通過了《礦產資源租賃稅2011》法律草案,并于7月1日正式實施,對利潤超過0.75億澳元的煤和鐵礦石企業征收礦產資源租賃稅,稅率為應稅利潤的30%。此舉一出引發一片嘩然。雖然征收礦產資源租賃稅有保護本國資源,限制合理開發的因素,但在鐵礦石價格高企的國際行業背景下難免有就勢取利的味道。
此舉不但招致海外鐵礦石買家的抱怨,就是澳大利亞國內的開采者也反應激烈,因為單位成本的上升將直接影響市場需求,從而導致賣方利潤增長趨緩,從而削減未來投資,最終造成經濟減速。
在新的資源稅法實施一年后,澳大利亞2013年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長僅為2.6%,明顯低于2012年第二季度的3.7%。與此同時,失業率升至5.8%,幾乎與國際金融危機期間5.9%的失業率持平。其中多數失業都發生在礦業投資聚集的西澳大利亞和昆士蘭。
澳現任總理阿博特在當年參加競選時明確提出,為了重振經濟,必須取消礦產資源稅和碳稅。2014年7月17日,澳大利亞議會廢除始自2012年的碳稅法案,這表明澳政府為了振興經濟已經在利用稅收調節方面有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