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控股股東安陽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鋼集團”)函告,安鋼集團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鋼集團”)擬參與安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雙方于2021年5月13日簽訂了《沙鋼集團參與安鋼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協議書》(以下簡稱“意向協議書”)。
公告顯示,沙鋼集團有意向以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參與安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為安鋼集團的控股股東,公司股權結構和實際控制人存在發生變動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安鋼集團(持股比例為66.78%),實際控制人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據了解,安陽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安鋼”)始建于1958年,經過60年的發展,現已成為集采礦選礦、煉焦燒結、鋼鐵冶煉、軋鋼及機械加工、冶金建筑、科研開發、信息技術、物流運輸、國際貿易、房地產等產業于一體,年產鋼能力1000萬噸的現代化鋼鐵集團,河南省最大的精品板材和優質建材生產基地。
江蘇沙鋼集團經過持續積累、滾動發展及聯合重組,目前擁有5大生產基地,分布江蘇、遼寧、河南等地,生產長短流程相結合,產線工藝技術先進,產品普優特齊全,品類豐富,產品遠銷至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廣泛應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工業生產、高端裝備、民生消費等多個領域。沙鋼集團年產鋼超4000萬噸。據了解,2019年沙鋼粗鋼產量為4110萬噸;2020年,沙鋼集團完成煉鐵3389萬噸、煉鋼4082萬噸、軋材4079萬噸,同比分別增長2%、下降0.7%、增長0.7%;效益水平在全國鋼鐵同行中繼續保持名列前茅。
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協議相關方基本情況
1、安陽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安陽市殷都區梅元莊
法定代表人:李利劍
注冊資本:313,153.20萬元人民幣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706780942L
經營范圍: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的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生產、銷售飲料、純凈水、冷凍飲品、房屋租賃(以上限分支機構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經營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冶金產品和副產品、鋼鐵延伸產品、化工產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冶金輔料、機加工產品、農副產品(不含棉、煙、繭、糧)生產經營;冶金機電設備設計、制造和經營,技術服務、協作、咨詢服務;利用自有電視臺,發布國內電視廣告,承辦分類電視廣告業務。家電及配件、文體用品、廣電器材的銷售;住宿、餐飲、旅游管理、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招標投標代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安鋼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
截至本公告日,安鋼集團持有公司的股份是1,918,308,48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6.78%。
2、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張家港市錦豐鎮
法定代表人:沈彬
注冊資本:450,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82134789270G經營范圍:鋼鐵冶煉,鋼材軋制,金屬軋制設備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屬結構及其構件制造,廢鋼收購、加工,本公司產品銷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辦理許可證后經營)。經營本企業和本企業成員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和本企業成員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內貿易(國家禁止或限制經營的項目除外;國家有專項規定的,取得相應許可后經營)。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進口;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意向協議書》主要內容
甲方:安陽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沙鋼集團擬參與安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意向如下:
第一條甲方按照中央關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總體要求,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乙方有意向以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參與甲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為甲方的控股股東。甲方歡迎乙方參與安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條雙方各自成立安鋼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并建立雙方定期交流溝通協商機制,統籌組織、協調、推進各項工作。
第三條乙方將組織盡職調查小組,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與此同時,由乙方在符合河南省國資委中介機構資格條件的名單中提名審計評估機構,經河南省國資委同意后,由甲乙雙方共同聘請審計評估機構。乙方將根據對甲方的盡職調查及審計、評估結果最終確定是否參與安鋼集團混改,如參與則與甲方或其他有權機構簽署正式協議,以明確參與安鋼集團混改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最終投資金額、法人治理機構安排等)。甲方將對乙方的盡職調查及審計、評估給予充分的配合。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認可,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甲方將按照國有資產監管規則,組織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審計、評估及核準/備案、進場掛牌等。
第五條考慮到甲方下屬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甲乙雙方將配合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監管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如果乙方參與安鋼集團混合所有制觸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義務,乙方將根據證券法律法規履行要約收購程序。
第六條本意向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會議紀要等形式予以解決。
三、相關風險提示
1、公司目前生產經營一切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2、安鋼集團混合有制改革事項以及沙鋼集團最終是否參與,包括該事項實施進展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
3、沙鋼集團有意向以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參與安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為安鋼集團的控股股東,公司股權結構和實際控制人存在發生變動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安鋼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4、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并持續督促控股股東及時披露混合所有制改革進展情況。公司亦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刊登的相關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