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北京鐵礦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鐵中心”)投訴管理工作,提高交易服務質量,維護交易秩序,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交易場所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北鐵中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訴是指對北鐵中心服務、交易方交易行為等方面的投訴。
第三條 北鐵中心設信訪電話、信訪郵箱作為投訴渠道公示于官方網站。
第四條 針對北鐵中心服務的投訴,北鐵中心依據法律法規、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五條 針對交易方交易行為的投訴,北鐵中心依據法律法規、交易規則進行處理。
第六條 北鐵中心投訴處理流程:
(一) 準確記錄投訴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訴方姓名、性別、聯系電話、單位名稱、被投訴方姓名(或名稱)、投訴事項、投訴原因、訴求等。
(二) 根據投訴內容進行調查,調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詢問、約談、要求提交書面文件等。
(三) 階段性向投訴方反饋調查進展、處理意見、處理結果。
(四) 對投訴進行分析總結并回訪投訴方。
第七條 本辦法由北鐵中心負責解釋和修訂。